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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厅、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收费的通知
海南省发改厅、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收费的通知
(2007年8月21日 琼发改收费[2007]966号)
省考试局:
根据你局执行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成人中专学校招生经费和应用型专业“扫尾”阶段加考课程考务费。
本文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字[1999]65号文和海南省发展计划厅、海南省财政厅琼计价管函[2002]417号文有关上述收费的规定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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