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包卫发〔2008〕120号)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字〔2008〕288号)精神,全面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区、单位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北京奥运会是我国举办的最大规模和最高规格的体育活动,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我市作为首都北京的临近重点城市,承担着北京周边及奥运会期间“停降机场”的卫生保障工作,奥运会期间,正值我市旅游黄金季节,国内外宾客来我市观光旅游人数将会大量增加,卫生监督保障工作任务艰巨。同时卫生监督人员还有随时赴京参与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临时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期间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卫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将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部署落实。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建立卫生保障指挥系统,制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
二、分工负责 各司其职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奥运会期间总体卫生监督工作的部署、指挥、协调和指导;组建与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卫生监督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按规定对外发布卫生监督保障的有关信息。
(二)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放射防护场所的监督检查,监督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指导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一)赛前准备阶段
5月-6月,各地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对辖区内食品、 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