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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评选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活动的通知

  各地各校自接此通知后至9月末为自查阶段,10月份评选考核组到各校进行考核、审查。
  五、评选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好自荐和申报工作。
  2、认真总结德育工作的典型经验,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升位。
  3、本次评先工作将纳入到年终目标管理责任书评定工作之中,年终督导评估学校德育工作部分将以本次评估结果为准。对本次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学校)将颁发相应的荣誉牌匾。
  4、申报材料要交电子版,材料内容要真实、新鲜、生动、体现德育工作特色及成果。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lsxwb2007@163.com
  联系人:刘峻岩
  联系电话:0432¬-2056020

  附件1:《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评估细则》
  附件2:《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申报表》
  附件3:《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自评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
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
评 估 细 则

  (100分)
  一、德育环境(30分)
  1、(5分)学校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将“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2、(5分)德育工作领导机构分工明确,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并把学校德育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
  3、(3分)校园环境和学校各项工作都能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4、(3分)德育活动有必备的软件和硬件,有与活动内容相适应的教育基地,并定期开展活动。
  5、(2分)学校能充分利用和发挥校园德育网络优势,切实把德育网站网页建成服务学生、与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
  6、(2分)学校有德育保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对德育工作的支持力度。
  7、(5分)社区,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网络形成,家校联系机制,家长学校活动制度完善,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完善。
  8、(5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思想道德教育有充分的时空。①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学生处(德育处)工作计划,总结(1分);②校园文化建设及德育基地开展活动的有关材料(计划,总结,活动记录,心得体会等) (1分);③“三结合”德育网络及其运行机制的有关材料(1分);④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资料(如:机制,措施及成效等)(1分);⑤有关“减负”的材料(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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