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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启“接收四川等省地震灾区学生(幼儿)来我市就读的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启“接收四川等省地震灾区学生(幼儿)来我市就读的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6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市直幼儿园:
  四川“5·12”大地震摧毁了四川等省地震灾区的许多学校和幼儿园,使很多幼儿和学生因双亲伤亡或无家可归,被迫远离家园,投亲靠友、异地求学。
  为做好接收四川等省地震灾区来我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幼儿入学(入园)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开启“接收四川等省地震灾区学生(幼儿)来我市就读的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相关学校及幼儿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深厚的同胞情,为灾区学生、幼儿开启入学(入园)的“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互助精神,积极做好接收灾区学生和幼儿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灾区学生来我市后能及时就学、安心学习,用实际行动表达我市教育系统对灾区学生、幼儿的真情、亲情。
  2、灾区来我市就读的学生和幼儿享受与我市市民子女入学(入园)的同等待遇。来我市入学的灾区中小学生原则上需提供灾区县(市)区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并由居住在我市的亲属等代灾区学生提出入学申请,然后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统一安排学生入学。为确保来吉就读的地震灾区学生及时入学,可允许灾区学生先入学,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各接收学校要在学习上对来自地震灾区的学生给予特殊关怀,免收其书费和学杂费。要及时了解学生使用的教材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接收学校要对来自地震灾区的学生及时登记注册,同时将具体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4、各接收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帮助就学的灾区学生树立生活信心,使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环境和集体;在安排好他们学习的同时,积极对学生(幼儿)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正视遇到的灾难,调适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其受伤的心灵,培养其顽强的意志和坚强的品质,使其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关爱。
  5、各高中在接待来自灾区学生的家长或亲属咨询入学事宜时,要讲清相关的高考报考政策,以免贻误来自灾区的考生报考上一级高等学校。
  6、开启“接收四川等省地震灾区学生(幼儿)来我市就读的绿色通道”,是一项十分光荣的政治任务。各级教育部门、各相关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使来吉就读的学生们真正感受到江城人民的关怀,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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