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狠抓技术突破。争取更多资金与政策,继续组织实施“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在节约电能、节约水资源、节约矿产资源、节约原材料(含农业节本)、节约土地、循环生产(含农业循环经济)六大领域实现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简称“五节一循环”)的突破,大力推动节能降耗科技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十大科技示范工程”,改革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力争突破40项“三废”污染减排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与产品,大力推动污染减排科技工作。
(四)要在节能减排重点行业狠抓龙头企业带动。针对省政府确定的钢铁、铜、铝、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造纸、烧碱等十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着力解决高耗能高污染大户企业(龙头企业)的节能减排科技问题,组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参加的节能减排技术战略联盟,共同承担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科技项目,攻克行业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建立技术共享机制和政策推动体系,推动全行业节能减排。
(五)要在节能减排重点区域狠抓技术示范与推广。继续组织实施节约型城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节约型区域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节约型企业技术示范工程,力争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抓出一批节能减排科技典型。继续组织实施节约型社会建设100项主推技术工作,重点是工业、农业和城市的节能减排,将“五节一循环”及污染物减排共性技术推广到全社会,力争“十一五”末期全省工业企业普遍利用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在县城与大中城市、农村普遍使用节能减排技术与设施。省科技厅继续与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公室配合,组织实施“三个节能100项”,做好100项节能技术和100项节能装备的项目筛选工作。积极探索各级政府推动的节能减排技术共享财政补贴促进机制,对实施节能减排技术转移并产生效益的单位建议各级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减免有关费用等政策,激励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普及。
三、加快发展低能耗、低(零)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产业
(六)调整科技计划项目扶持重点。我省传统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还在70%以上,主要集中在高耗能、高污染、高度依赖自然资源的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火电等行业,在加快这些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普及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大力发展低能耗、零排放或低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企业。今后,要及时发布各类科技计划指南,特别是节能减排相关专项指南,发挥科技计划导向作用。各类科技计划不再支持上述行业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不利的研究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