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省良种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确定年度工作重点、重大课题和资金配置,确定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签订课题任务书,审定重点课题;
(三)编制良种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四)聘请具有一定权威的科技和管理专家成立专家咨询组;
(五)监督检查课题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六)组织课题验收和宣传推广;
(七)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的工作。
第六条 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本行业良种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编写本行业年度发展重点,参与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审查本行业重大课题实施方案;
(四)对重大课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重点课题进行业务指导;
(五)汇总报送重大课题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六)协调解决本行业课题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市科技、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组织重点课题申报,推选重点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和课题依托单位;
(二)组织编写重点课题的实施方案;
(三)对重点课题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及时总结上报重点课题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五)及时协调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主动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咨询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第八条 课题组主要职责
(一)编写实施方案;
(二)按照课题任务书要求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研发活动;
(三)定期报告课题进展情况,主动配合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
(四)按要求编报课题年度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提交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档案管理和成果登记。
第九条 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良种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