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颁发中、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房[1980]第15号)
各区房地局、宝钢房管处(发至房管所):
为了加强中、小修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特制订《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一九八○年一月起实行。你们要组织有关干部学习;同时要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务使得到正确贯彻。在实施中,有何经验和问题,望区局告市局。
一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中修工作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搞好中修工作,有利于保持房屋完好程度,提高房屋使用效能,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节约修理费用;为了加强对中修的管理,搞好中修工作,现制定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一、任务
中修的任务是针对本所维修工作上的突出矛盾,安排一定的修理力量,加强房屋不同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并解决小修修不了,大修开不进,点多面广,快进快出的修理工程。具体内容是:
1.二级损坏房屋的少项目修理;
2.按新村、里弄单项目或少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
3.零星分散的一级损坏房屋的全项目修理;
4.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危险房屋的拆落地翻修;
5.较大的抢险工程;
6.上水、路面、围墙、拆房等单项工程;
7.成片的改善项目工程和较大工程的改善项目,如抬高屋面,搭放房间。
二、要求
中修工程项目都 有查勘,工程预算和决算,在施工中和竣工后,要有质量检查和量方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以便检查。拆房工程要估工,拆旧料要回收入帐。
中修队施工的工程,要与管养段签订简易合同,合同的内容要有工程性质、数量、预算费用、开竣工日期和质量要求等。工程完工经管养段验收签证。
三、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编制中修计划,实行计划生产,是房管所加强生产管理的一项措施,因此,编制计划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类房屋损坏情况,重点安排迫切要求解决的修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