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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厅、省交通厅关于调整琼州海峡港口作业包干费和水路客货运价的通知

海南省发改厅、省交通厅关于调整琼州海峡港口作业包干费和水路客货运价的通知
(2008年6月3日 琼发改价格[2008]667号)


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海南祥隆船务有限公司:
  根据2008年琼州海峡水运价格管理工作年会精神,并考虑到近一个月来航运企业船舶用料价格上涨,致使船舶营运成本增加的情况,为疏导油价上涨对水路运输业的影响,促进琼州海峡水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经与广东省有关部门协调,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对琼州海峡港口客滚作业包干费和水路客货运输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港口客滚作业包干费
  普通货物每计费吨由4元提高为4.5元;瓜果菜和危险货物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收费标准(即瓜果菜每计费吨4元,危险货物每计费吨10元)执行。
  二、水路客货运输价格
  (一)旅客运价:客滚船、普通客船运价每人统一调整为36元,快船运价每人调整为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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