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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厅、省卫生厅关于ABO血型鉴定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海南省发改厅、省卫生厅关于ABO血型鉴定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2008年6月11日 琼发改价格[2008]718号)


海南省人民医院:
  报来的《关于配血项目新方法应用收费的请示》(琼医[2007]4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ABO血型鉴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批复如下:
  一、ABO血型鉴定等医疗服务价格核定如下:

国家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 明价格
260000002ABO血型鉴定指正定法与反定法联合使用 元/次微柱凝集法加收20元5
260000004Rh血型鉴定指仅鉴定RhD(0),不查其他抗原 元/次微柱凝集法加收20元10
260000012特殊介质交叉配血指用于发现不全抗体 每个方法酶处理法、抗人球蛋白法、凝集胺法加收10元,微柱凝集法加收20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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