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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继续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加强。
  三、“十一五”时期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围绕“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目标,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就业总量,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技能,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劳动保障机构能力。
  (一)实施增加就业与发展经济并举的战略,扩大就业总量
  1、继续实施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十五”期间出台的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调整和充实,使得政策延续、范围扩大。妥善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问题,重点做好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其它方式,重点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通过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提供新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积极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引导劳动者转变观念,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努力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就业工作,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促进妇女就业。
  2、统筹城乡就业。把劳务输转作为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战略任务,实行政府推动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针,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努力实现劳务输转超常规发展。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和农民工岗位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开拓劳务市场,培育劳务品牌,在劳务需求较大的省份和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输出基地,进行有组织输转。完善劳务输转管理服务组织,健全地区间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务输转工作,实施就业扶贫工程。
  3、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就业歧视,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等行为。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建立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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