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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成立“甘肃创新”等二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成立“甘肃创新”等二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甘劳社函〔2005〕118号)
各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主席令第80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399号)的规定,经对“甘肃创新职业培训学校”、“甘肃东科数码手机维修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基本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条件,现批准成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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