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新建住宅围墙透绿设计和建设水平的通知
(沪住工[2003]104号 2003年5月20日)
各区县住宅发展局、各住宅开发企业:
近几年来,在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工作下,在各住宅开发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下,全市新建住宅小区已建成透空透绿围墙300余公里,自2001年1月1日后竣工的新建住宅小区围墙全部做到透空透绿,成为城市景观的补充和延伸。为进一步提高小区围墙的设计和建设水平,推进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步伐,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建住宅围墙透绿优秀方案评选活动。道过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的筛选推荐和专家评选, 103个项目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及优胜奖,这些获奖作品现已汇编成册出版发行。原定召开“上海市新建住宅围墙透绿优秀方案推广会”,现因“非典”取消。为及时推广这些优秀方案,引导小区围墙的设计和建设,根据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继续发挥各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和住宅开发单位的双向优势和两个积极性,确保新建住宅围墙透绿,不断提升绿化建设水平、提高新建住宅小区围墙的设计和施工水平,做到简洁美观,透空透绿,绿化和围墙相得益彰。
二、巩固和加强市、区县和住宅开发单位三个层面的围墙透绿专管工作网络,提高新建住宅围墙透绿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各区县住宅发展局负责将围墙透绿优秀方案《上海居住区围墙透绿作品选》推荐给辖区内的每一个在建和待建项目的开发单位,以供设计和建设参考。
四、各区县住宅发展局应进一步做好小区规划的引导工作,引导开发企业尽可能减少或不设沿街商铺,建造透空透绿的小区围墙。
五、各区县住宅发展局应进一步做好小区间共用围墙的协调管理工作,发展透空透绿的共用围墙。
六、各区县住宅发展局应指导开发企业在满足小区围墙通透性、安全性、观赏性以及私密性的前提下向生态型的植物围墙(绿篱)发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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