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9MW纯低温余热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6〕1323号)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发改〔2006〕268号文收悉。为促进水泥生产线废热资源的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环境,经研究,同意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建设9MW纯低温余热电站项目。现将该项目申请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建设一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设计年发电量6408万kwh。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套包含余热锅炉、凝汽轮机等设备的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配套建设高低压配电室等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1年。
三、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选用凝汽轮机、发电机、窑头和窑尾余热锅炉及粉尘分离装置组成发电站,使来自水泥生产线的余热资源经余热锅炉受热后,产生过热蒸汽进入汽轮机组发电。
四、厂址及建设条件:项目选址在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内,不再新征用地。水、电等公用工程设施 均利用原有系统,不再新建。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5912.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903.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069万元,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