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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2×4.5MW)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2×4.5MW)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6〕1345号)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改字[2006]264号文收悉。为促进水泥生产线废热资源的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环境,经研究,同意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建设2×4.5MW 低温余热电站项目。现将该项目申请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建设一套2×4.5MW 低温余热发电站,设计年发电量5472万kwh。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套包含余热锅炉、凝汽轮机等设备的2×4.5MW低温余热发电站,配套建设高低压配电室等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1年。
  三、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选用凝汽轮机、发电机、窑头和窑尾余热锅炉及粉尘分离装置组成发电站,使来自水泥生产线的余热资源经余热锅炉受热后,产生过热蒸汽进入汽轮机组发电。
  四、厂址及建设条件:项目选址在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内,不再新征用地。供水供电均利用原有公用工程设施,不再新建。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0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112万元,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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