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看守所专门监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6〕1070号)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特殊病犯监区、管理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发改投资[2005]2376号),经研究,现就汉中市看守所专门监区建设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关押40人,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特殊病犯监舍400平方米,医疗用房250平方米,干警办公、备勤用房150平方米,接见室、食堂餐厅、教育劳动等附属用房200平方米。
二、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