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监测、报警、疏散和应急措施。各级政府要广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辖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报警、疏散和应急抢险措施,由辖区政府组织落实,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组)和个人,矿区要落实到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县级政府要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当发现险情预兆时。当地政府部门要尽早制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疏散、撤离计划(包括撤离路线和地点)。预警信号应简单实用,并在危险区内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由政府组织撤离危险区内的居民和财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汛期建立便捷的通讯报警网络,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通讯畅通无阻。气象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二)监测措施。
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由辖区政府和当地乡(镇)、村或厂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每次监测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报送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业部门将根据监测资料,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
1.滑坡的监测。
(1)监测内容:各个滑坡危险点均应进行群测群防,主要监测坡体裂缝的发展(裂缝相对位移)。
(2)监测方法:在沿主裂缝延伸方向分两端和中部各设一组监测点,监测点2个一组,分设在裂缝两侧(滑坡母体与预滑体),采用固定标尺(水泥桩),定期测量两个标尺间的距离,以观测裂缝的发展(包括裂缝的宽度、垂直变化和长度延伸),以第一次测得数据为基数,以后定期观测。
(3)监测时间:一般季节每月监测一次,汛期每5天监测一次,遇降雨要增加监测频率,每天至少3次。
2.汝箕沟煤矿生活区危岩体的监测。
该危岩体是较严重的灾害隐患点,危害较大。经简易监测,危岩体活动比较明显,脱离母体的可能性在逐渐增大,虽然危岩体下原来受威胁较大的清真寺已搬迁,但仍有部分民宅、道路行人受其威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行重点监测。
(三)工程防治措施。
1.滑坡的预防。对于致灾体规模较大的滑坡灾害隐患,预防应以避让为主,实施异地搬迁。对于规模较小和受威胁的村民暂时无法搬迁的滑坡灾害隐患,应及时填埋、夯实坡体裂缝,尽量减少雨水沿坡体裂缝渗入。汛期要在滑坡体上方适当位置开挖分水沟或挡水坝,以减少雨水进入坡体或梯田内,并及时排除危险点田内积水。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预测滑坡的发展趋势和危险程度,当滑坡不可避免时,应采取紧急避让措施,迅速搬迁撤离危险区村民。
2.崩塌的预防。对于汝箕沟矿生活区北危岩体的防治应以避让为主,尽早搬迁危岩体可能殃及的居民和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