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阳平镇和凤翔县长青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经体〔2006〕879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陈仓区天王镇省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宝市计改字[2005]173号)、《陈仓区阳平镇省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宝市计改字[2005]174号)和《凤翔县长青镇省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宝市发改字[2005]520号)的请示收悉。经我委研究审查,原则同意三个镇的发展改革试点方案。
在方案实施中,试点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小城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城镇的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思路和城镇建设布局,以规划指导小城镇的发展改革和建设。
2、要把推进试点与城镇化战略及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着力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特色经济,不断壮大小城镇经济基础,增强产业、人口积聚功能和综合竞争力。要不断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完善城镇功能,努力提升小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其作为区域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
3、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将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构建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型政府。根据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发展理念,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镇建设发展中的作用,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小城镇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