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资工作调研月”活动的通知
(青国资委〔2007〕18号)
各监管企业,各处室、各外派监督机构: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市国资委将于3月份组织开展“国资工作调研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的历届中央全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监管要有新思路,科学发展要有新举措,改革重组要有新突破,资本运营要有新变局,稳定和谐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起色”的总体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组织全委机关干部深入市管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掌握企业经营情况,研究分析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国有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了解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前景,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增长点。
(二)分析评估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研究控制企业经营的风险点。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投融资情况,研究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资本运营点。
(四)掌握和分析国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保证企业稳定的解困点。
(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调研形式
本次调研将采取点面结合、重点调研与座谈会结合、实地调研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具体包括:
(1)由委领导带队与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直接的面对面交流。
(2)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3)开展问卷调查,搜集和掌握企业信息。
四、组织分工
(一)工作步骤。
1.印发调研通知,确定工作计划和分工。
完成时间:2月底前
2.下发、收集调研提纲和调查问卷
完成时间:3月5日前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完成时间:3月20日前
4.汇总调研情况,起草完成调研报告
完成时间:3月28日前
(二)调研分组。
1.第一组:红星集团 海湾集团 青钢集团 国信实业公司 商业银行 泰能集团 海润自来水集团 饮料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