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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川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川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能源〔2006〕917号)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西川煤矿项目核准的报告》(铜发改发〔2006〕13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批示精神,结合省工程咨询中心评估意见,经与省有关部门研究原则同意核准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开发范围以陕国土资采矿划〔2006〕20号文确定的井田拐点坐标为准,面积7.89平方公里。矿井建设规模45万吨/年,由你市与咸阳市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继续落实整体开发方案,待达成合作开发协议后按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程序办理120万吨/年扩建手续。
  二、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综合机械化长壁开采和中央并列式通风,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和提升,采用串车辅助运输和提升,采煤、提升和运输设备选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论证。矿井工业场地选择在王家沟沟口西侧、西川河北岸阶地。
  三、项目用水由矿区内地下水和矿井水复用解决,供电由柳林110千伏变电站供给,煤炭采用汽车外运,矿井机械设备维修和安全救护等依托铜川矿务局,医疗卫生等生活辅助设施由项目业主配套建设。
  四、矿井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矿井建设和生产安全,保持矿区良好的生态自然环境。矿井瓦斯预防要按照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预评价备案意见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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