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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消防特种灾害快速处置应急支队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消防特种灾害快速处置应急支队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6〕918号)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关于建设消防特种灾害快速处置应急支队立项报告》(陕公消字〔2006〕13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省政府领导关于特种灾害快速处置应急支队建设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在陕政土批〔2005〕40号文确定的土地上建设消防特种灾害快速处置应急支队项目。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相关规定,现就项目建设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特种灾害快速处置应急支队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总建筑面积8510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4260平方米,包括车库、通讯指挥室、办公用房、战士宿舍及备勤用房、图书阅览室、俱乐部、宣教用房、家属探亲用房、医务室、理发室等;配套用房1050平方米,包括食堂、餐厅、会议室750平方米,浴室、锅楼房300平方米;训练设施4200平方米,包括多功能模拟训练塔3000平方米,体能训练馆1200平方米,以及潜水训练池、模拟化工装置、模拟火灾立式油罐群、环行训练跑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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