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关于加强新建住宅绿化建设管理的几点意见
(沪住工[2000]027号 2000年2月15日)
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
为了加强新建住宅绿化建设管理,根据市领导关于“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行业管理、住宅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新建住宅绿化配套建设管理”的指示精神,我局于1999年成立了“上海市住宅系统绿化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现就加强各区、县新建住宅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要重视新建住宅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来抓,并与住宅建设计划、住宅配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审核与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进一步推进住宅建设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请各区县住宅局(署)明确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新建住宅绿化建设的管理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新建住宅的绿化管理工作,并在3月15日前将名单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