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紧急通知
(吉教基字[2008]1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的特急明电(教电[2008]203号),就抓住当前中小学生表现出来的极大的爱国热情这一契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树立志向、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实际行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教育部的通知精神,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目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会。世界各国人民和政府也通过多种方式表达对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办好奥运会的支持。然而,西方某些政客和媒体歪曲拉萨打砸抢烧事件真相,纵容支持“藏独”分子干扰奥运火炬传递等恶劣行经,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年学生的愤慨。我省的中小学生也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一样表现了极大的爱国热情,这种爱国热情是我们应对国内国际复杂局势的群众基础,必须要保护好,引导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抓住这一契机,对中小学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依法表达爱国热情,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树立志向、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实际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特别是跨学校串联活动的苗头性信息,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全力防止中小学生参与社会上的游行示威和抗议抵制活动。要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深入到学校、学生中了解情况,及时排查学校不安全因素,研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理性表达爱国热情。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的要求,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组织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班会、团日、队会活动,让中小学生、学生团员、少先队员在活动中充分表达爱国热情,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的时代风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肯定和保护学生的爱国热情,同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协调社会和学生家长共同做好保证和保护学生安全的工作。要教育学生不要听从、传播非正常渠道的信息,不要参与、围观社会上非正常的聚众活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