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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南泥湾草业(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草产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南泥湾草业(集团)有限公司
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草产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6〕303号)


延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延安南泥湾草业(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建设草产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项目确认书的请示(延市计项[2006]8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延安南泥湾草业(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草产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和名称
  根据草产品资源分布情况,项目建设地确定为延安市宝塔区,名称为延安市宝塔区现代草业生产和加工项目。
  二、建设内容
  新建草产品加工厂一座以及水、电、供热、通风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136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1980平方米,库房及辅助设施用房8156平方米。购置草产品加工设备,总计80台(套)。主要是苜蓿草颗粒、打捆机、收割机、运草车等设备和一套草块生产线及设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660万元。其中购置草产品加工设备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60万元。汇率按1美元=8.3元人民币计算),设备购置款全部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四、外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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