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眉县劳教所隔离管理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6〕653号)
省劳教局:
你局《关于报送省特殊病劳教人员管理区项目建议书的报告》(陕劳教字[2005]11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特殊病犯监区、管理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发改投资[2005]2376号),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眉县劳教所隔离管理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关押100人,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劳教人员用房2600平方米(特殊病劳教人员宿舍1000平方米,医疗用房600平方米,习艺用房400平方米,接见室、食堂、餐厅、理发室、浴室、禁闭室、锅楼房等配套用房600平方米);干警办公、备勤用房400平方米。以及围墙、管网、道路等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