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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蓝星玻璃有限公司450t/d浮法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蓝星玻璃有限公司450t/d浮法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6〕431号)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发改[2006]119号文收悉。为促进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经研究,同意陕西蓝星玻璃有限公司续建450T/D浮法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现将该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陕西蓝星玻璃有限公司由陕西玻璃厂、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志明控股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共同组建。陕西蓝星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其中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占35%股权,陕西玻璃厂(乙方)占15%股权,志明控股有限公司(丙方)占50%股权。甲乙丙三方按照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二、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熔窑熔化能力450t/d;年产优质浮法玻璃262万重量箱,深加工玻璃20万重量箱。
  三、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采用成熟可靠的浮法玻璃生产技术,建设一条450t/d浮法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车间、镀膜联合车间、煤气站、锅炉房、烟囱、成品库及其他(与一线共用)生产配套设施。
  四、厂址及建设条件:厂址选在陕西蓝星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一线北侧)。项目所需生产物料,通过一线供货及运输渠道从市场采购解决。水、电等公用工程设施均利用原有系统,不再新建。项目建设期1年。
  五、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9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700万元。资金来源由合资公司筹措解决。
  七、经济效益预测:预计该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1520万元,利润总额3114万元。投资回收期5年。
  八、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5年。
  九、该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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