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后当月内,将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册和培训班总结报市创业培训指导办公室。市创业培训指导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创业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和培训情况报自治区全民创业指导委员会。
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培训结束后,完成创业计划书,经创业培训机构或专家服务组织评审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SIYB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四、教师开发与管理
(一)SIYB创业培训教师开发由教师的选拔、教师培训需求分析、教师培训、后续支持服务、评估和认证等环节组成。
(二)建立SIYB创业培训师资档案和资源库,对教师开展创业培训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指导和监督,并适时组织开展教学研讨、观摩和师资提高班。
五、 教学实施
(一)创业培训机构要对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指导、面试和筛选工作。实行小班制教学,GYB培训每班不得超过60人,SYB教学每班不得超过30人,IYB、EYB教学每班不得超过25人。
(二)创业培训统一使用国家指定的国际劳工组织编著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教材,并根据创业需求,增开与创业有关的工商、税收,及法律、法规、政策等课程。
(三) 创业培训时间安排应根据创业者的自身条件和创办企业的类型、规模确定。GYB教学不少于24学时,SYB教学不少于64学时,IYB教学不少于48学时,EYB教学不少于40学时。
(四)SYB、IYB、EYB教学按照“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原则进行。SYB培训在课程结束时要指导每一位学员完成《创业计划书》。创业培训机构要按照教学计划认真考核教师教学效果,鼓励和督促学员完成学习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六、培训经费和政策扶持
(一)创业培训经费在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对创业引导培训和SYB培训的学员免费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财政承担,对参加GYB、IYB、EYB的培训学员,财政分别给予80%、30%、30%的创业培训补贴。
(三)创业培训补贴绩效考核要求。创业引导性培训和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合格率达85%以上,半年内开办企业率为30%以上,带动就业比例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