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
(甘国土资利发[2008]4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近期召开了全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汇报会,会议对各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目前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具体情况,现就全省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据5月初对各市(州)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统计数据,除少数地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外,大部分地区主要完成了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多数闲置土地有待处置。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6月底前所有清理出的闲置土地全部落实处置方案。

  二、积极推进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等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主要是由于规划调整,土地征收、拆迁困难,办理开工建设必须的立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等各种批准手续缓慢,政府承诺的基础设施不到位等。这部分闲置土地处理难度较大。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协调规划建设、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努力创造条件,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通过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和纳入土地储备等多种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三、严格落实并进一步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精神,切实落实各项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根据我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中一些地区反映存在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闲置土地处置与土地抵押和司法查封的关系处理等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的落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