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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6年第四季度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合格单位的通告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6年第四季度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合格单位的通告
(粤卫通[2007]1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18号)及有关要求,经审核,广州市儿童医院等17个单位符合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要求,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06年第四季度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合格单位名单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06年第四季度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
合格单位名单
(共17个)

  广州市儿童医院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
  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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