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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排减实施方案》的通知

  ④工业废水再生利用削减
  废水再生利用可减少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为废水再生利用量、运行天数、出水浓度之积。“十一五”我市将以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为重点,制定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造纸、盐化、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或零排放。到2010年共实施工业废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工程5个,具体见附表。“十一五”期间工业废水再生水利用工程实施后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79吨/年、氨氮41吨/年,具体见下表:

  “十一五”期间工业废水再生水利用工程
  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

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COD

减排量(吨)

NH3-N

减排量(吨)

目前

进展

预计建成年份

省级责

任部门

市州责任部门

船山区

化工

万通燃气公司化工厂

合成氨生产废水综合治理

回收氨氮,两水闭路循环,水解解析及气提,1400吨/日处理

15

7

待验收

2007

市政府

区政府

大英县

化工

大英蓥峰化工公司

合成氨生产废水综合治理

回收氨氮,两水闭路循环,水解解析及气提,1400吨/日处理

44

15

已完成

2005

 

县政府

大英县

造纸

大英献国纸业公司

生产废水综合治理

废水循环回收利用

2

0

已完成

2006

 

县政府

射洪县

化工

射洪洪达家鑫化工公司

合成氨生产废水综合治理

回收氨氮,两水闭路循环,水解解析及气提,1400吨/日处理

47

19

已完成

2005

 

县政府

大英县

盐化

四川久大盐化公司

生产废水综合治理

生产废水循环利用

71

0

已完成

2005

 

县政府

合计

 

  

 

179

41

 

 

 

 


  ⑤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汇总分析
  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工业废水的污染治理与深度处理等六大工程的实施,可实现减少化学需氧量18625吨/年、氨氮2070吨/年,具体见下表。

  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工程削减能力汇总表

市州

工业COD削减量(吨/年)

城镇生活COD削减量(吨/年)

合计

废水治理

再生利用

清洁生产

新建处理厂及管网完善

再生水利用

遂宁市

2672

179

0

15774

0

18625



  氨氮减排计划工程削减能力汇总表

市州

工业NH3-N削减量(吨/年)

城镇生活NH3-N削减量(吨/年)

合计

废水治理

再生利用

清洁生产

新建处理厂及管网完善

再生水利用

遂宁市

48

41

0

1981

0

2070


  (2)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①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削减
  根据国家电力发展的技术政策,以燃煤电厂为重点,加大现有燃煤电厂的脱硫治理力度,按照新建电厂的要求核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2010年前,全部完成现役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任务。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在全年稳定运行情况下,二氧化硫削减量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R-脱硫设施的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M-燃料消耗量(吨/年);
  S-燃料硫份(%);
  η-脱硫效率(%)。
  不同脱硫技术的脱硫效率按全年平均运行情况取值(小于设计脱硫效率),具体如下:
  a.石灰石/石膏法或海水脱硫法取值不高于85%;
  b.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取值不高于80%;
  c.单机容量大于(含)2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锅炉,若有在线监测设备且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按照全年平均脱硫效率取值,没有在线监测设备或未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取值为零;
  d.其他方法脱硫效率取值不高于70%。
  (3)流域综合治理削减
  以3条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流域综合整治,加大流域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通过实施流域综合整治,预计可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5700吨、氨氮270吨,具体见下表。
  “十一五”期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市州

支流名称

所属水系

项目内容

削减量(吨)

完成

年限

责任

部门

COD

NH3-N

 

遂宁市

梓江河

嘉陵江-涪江

生活污水处理项目6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3个,生态整治工程5个

2000

100

2010

县政府

郪江

生活污水处理项目4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个,生态整治工程2个

1800

80

2010

县政府

琼江

生活污水处理项目5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个,生态整治工程3个

1900

90

2010

区政府

合   计

 

5700

270

 

 


  3.监督管理减排
  实现全市污染减排目标,需要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减排化学需氧量3130.3吨、氨氮52.25吨。
  (1)加强监督管理
  ①建设“三大体系”
  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
  建立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提高污染源现场采样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的装备水平,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有效,提升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能力。
  建立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严格数据公布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②建立重点企业总量台账制度
  为有效掌控污染源的发展态势,及时掌控污染物总量的变化情况(新增量和削减量),建立总量数据库(环统,月报制)、工业污染源削减数据库(新建,月报制)、工业污染源新增量数据库(环评审批、验收数据库,月报)、城市污染削减数据库(新建,月报制)。
  ③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网平台
  对占全市工业主要污染物(COD、SO2)负荷超过85%以上的废水、废气污染源进行自动实时监测;所有循环流化床脱硫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所有集中排放的乡、镇生活污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所有5000吨/日以上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排放物总量的在线监测。
  (2)提高稳定达标率后削减
  随着“一控双达标”工作的结束,环境监察力度不断加强,污染指标的控制取得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由于污染处理设施老化、企业环保管理能力不高导致设施不能稳定正常运行,各种污染物排放超标现象依然存在。2005年全市工业污染,COD排放量为 5540吨,SO2排放量为8696吨,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9.63%、废水排放达标率为74.55%,各区县污染源达标情况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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