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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7〕2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开始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此次普查意义重大、范围广、任务重。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就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此次普查的范围包括辖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要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市文物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全市的普查情况,编制全市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形成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市政府将选择部分文物价值特别突出的不可移动文物报省政府、国务院确定其相应的保护级别。
  二、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从现在到9月底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培训和试点工作;今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创新工业园、河东新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船山区范围调查);2010年1月底至2011年12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全市汇总普查成果。
  三、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胡家正任组长,吕佑平、涂虹、刘捷等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宗教办、市水利局、市文管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认真把文物普查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各区县将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队名单以及具体工作方案于9月25日前报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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