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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推动资源共享,探索区域合作机制模式。打破学校体制、类别和学区界限,在城区内划分若干个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区,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开放课堂、开放管理、网上集体备课、跨校学术交流、跨校师徒结对等可行方式,促进学校课程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等在校际之间的流动。2007年,首批确定以市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五中学、第九中学、第一中学和毓文中学为核心的六个教育资源共享区,划定参与学校,组织开展活动,探索机制模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内最大程度的利用。
  3、实行对口帮扶,发挥示范学校拉动作用。启动全市各类学校“对口支援、互助共进”行动,开展“示范高中帮扶薄弱高中”、“热点中小学校帮扶农村中小学校”、“省级实验特教学校帮扶薄弱特教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帮扶普通职业学校”的对口帮扶活动,明确帮扶内容和任务,锁定帮扶时间和目标,出台考核、评估和奖励细则,确保被帮扶学校“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水平”。2007年,将组织45所城区学校和45所薄弱学校结成互助共进对子。
  4、促进师资流动,建立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启动全市普通中学教师“拉手帮扶”活动计划,全面开展“优秀教师送课下乡”活动,组建“特级教师送课下乡讲师团”,在“全天候”优秀任课教师中实行年人均送课下乡15课时制度。根据兼职教研员工作和居住位置,建立教学监理工作责任区,负责责任区内薄弱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教研活动的组织和青年教师的培养。深化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鼓励市区、城镇优秀教育干部、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挂职、任教,建立城区教师下乡“支教”和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培训制度。建立“支教”激励机制,继续对“支教”人员进行政府补贴,在职称评定、评选先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5、依法保证投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规范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理顺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经费、教育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布局调整中的经费投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成立吉林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室,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确保各项义务教育经费依法增长。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的管理,加快农村学校现代技术装备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年底,全市8O%的农村中小学实现现代远程教育,所有城镇中小学仪器装备达到教育部配备目录I类标准。深入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继续做好“两免一补”、招收“双特生”和“一班帮一生”等活动,争取更多的社会善款捐资助学,力争我市无一名中小学生因贫困辍学,无一名考上大学的高中生因贫困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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