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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市教发[2007]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吉林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以“省内争排头,行业创一流”为目标,贴近经济建设,服务“总量翻番”,满足群众需求,全面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加快职业教育规模发展,全面实现教育事业率先发展,提前一年完成我市教育“十一五”规划目标,形成省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地,努力建设教育强市,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知识贡献和人才支撑。
  一、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现代化进程
  要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教育生产力的关键,按照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标准推进教育改革,努力向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机制要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人事管理新机制。认真学习宣传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制定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市直中小学校编制总数核定工作并及时分解到校,明确学校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各类工作人员比例结构;协调有关部门拟定职业学校编制标准及核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直属单位分类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变人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制定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方案,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妥善安置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未聘人员。探索直属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校际之间教师收入差别,切实提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逐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机制,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以及工作需要,适时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2、加快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认真学习宣传《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切实抓好民办教育法规的贯彻和落实工作。成立民办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加强与民政、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发展环境。加强对现有民办学校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扶持,促进江城中学、毓文东校、九华外事服务管理等学校实现加快发展、健康发展。成立民办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对民办教育的专项督导,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等级评估制度、财务管理等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按照“存量优质化,增量多元化”的思路,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优先兴办高中段教育学校,争取2007年新发展民办学校2到3所。充分利用校友会、同学会等人际资源积极开展“招校引教”活动,探索职业学校整体改制或股份制办学新模式,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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