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私立幼儿园进行检查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7]2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
幼儿园工作规程》和《
幼儿园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私立幼儿园的管理力度,规范私立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端正私立幼儿园的办园思想,市教育局决定于07年3月至07年6月间对全市的私立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3月---2007年6月
二、检查内容
依据《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私立幼儿园(班)开办标准及评估细则〉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4]24号)等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吉林市私立幼儿园评估细则》(见附件2),对所查私立幼儿园的园舍设施、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同时这次检查还将着重对私立幼儿园园长及聘任的幼儿教师学历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学历要求的园长和教师将依法取缔其办园、任教资格。望各县(市)区在市检查之前先做好普查,依法取缔不合格者。市检查后,将在网上公布不合格幼儿园名单,并将此项工作做为年终考核县(市)区工作依据之一。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将通过市级领队,各县(市)区互检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都组成私立幼儿园检查小组,每组由四人组成(具体检查办法见附件1)。
四、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合格幼儿园名单,同时对检查不合格的幼儿园发给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到期还未达到标准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将勒令其停止办园,对不符合要求人员责令幼儿园将限期清退。
五、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本着对幼儿对家长负责的精神,对辖区内的私立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性整顿。以此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2、建立私立幼儿园工作人员备案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内私立幼儿园开办人及聘任园长、教师的基本情况,建立照片、简历档案,并形成上报制度,当所辖私立幼儿园有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人员变动的情况。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务于07年3月25日前将本区域内私立幼儿园名单上报到基础教育处。于6月30日前将对所辖私立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报告上报到基础教育处。
附件:1、关于对全市私立幼儿园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
2、吉林市私立幼儿园评估细则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