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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9、把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要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充分发挥 “校校通”和“班班通”的作用,开设面向农村的网络学校、网络家教和网络教研,提高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程度。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四、优化师资队伍,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11、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积极选送农村骨干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市级培训及脱产培训,壮大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坚力量。要逐步把培训的重点从学历补偿转到教师专业成长上来,全面推进校本培训工作,帮助农村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要改善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条件,创新培训机制和方法,提高培训实效。
  12、实施教师和校长的轮岗制度,逐步实现教师和校长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正常性轮岗,使好的教学、办学经验迅速推广到农村薄弱学校去。凡城区学校的教师和校长轮岗到农村和其他薄弱学校,轮岗期间,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可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不变。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编制核定政策标准,在逐校核定教职工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求。鼓励和引导教师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积极引导鼓励城镇教师和取得教师资格后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努力实现学校师资均衡。
  13、推动资源共享,探索区域合作机制模式。在城区内划分若干个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区,打破学校体制、类别和学区界限,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开放课堂、开放管理、网上集体备课、跨校学术交流、跨校师徒结对等可行方式,促进学校课程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等在优质资源校和基础薄弱校之间的流动,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五、完善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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