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学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
3、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把薄弱校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坚持政策扶持与改革推动并举,强化软件与优化硬件并重的指导原则,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加大薄弱校改造力度,尽快使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要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
4、要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所处地理位置不宜撤并的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此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全新调整,使其富有生机、健康发展,争得社会和家长的信任。
5、进一步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控制中小学办学规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城镇人口的增长趋势,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学校,满足辖区内基础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控制中小学校的办学规模,以保证学校间生源的均衡。争取到2010年,全市完成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做到校园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班额合适,并达到安全、卫生及绿化美化标准,使全市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条件都达到较高水平。
6、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趋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已经改制的公办学校,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自行清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优质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在硬件建设上相互攀比。
7、深化评价、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正确的学校、教师、学生评价标准,改变以学业考试分数为唯一录取依据的方法,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制度,调整考试内容,引导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建立灵活多样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外语、计算机课程的考核。
三、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管理“十一五”活动,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8、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要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管理“十一五”活动,坚持把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全部教育工作的核心和根本不动摇,在总结“基础教育质量管理年”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创优工程”,不断增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的比重和覆盖面。制定《吉林市中小学校优质发展评估细则》,形成我市优质教育学校的基本标准。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对农村学校的指导上来,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