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遂府办发〔200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见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
市质监局、市环保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决定,加快推动全市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工业节能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企业节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业节能的重要性
工业节能降耗是影响全市单位产值能耗变化的主要因素,是节能潜力最大的领域。我市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高载能的产业结构特征仍较明显,结构性矛盾突出。全市工业节能降耗仍处于较低水平,能源浪费现象严重。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每万元能耗为3.99吨标准煤,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7个百分点。能源匮乏及低效率利用将严重制约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工作,不断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缓解能源瓶颈制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确保“工业强市”战略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业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工业节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工业节能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节能降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为主体,依法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积极调整和优化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强化技术进步,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传播,形成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约束企业,以经济政策鼓励、扶持企业,以技术示范和典型经验引导企业,以宣传培训和信息传播指导企业为主的工业节能新机制,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工业强市”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到“十一五”末,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比2005下降20%以上,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美丰化工实现节能13万吨标准煤,列入全省200户重点用能的明星电力、沱牌集团、盛马化工3户企业实现节能56057.2吨标准煤。其他20户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节能73742.9吨标准煤;工业企业节能意识显著增强,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部分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立工业节能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