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3月15日下午1时10分许,广安市岳池县酉溪镇村民唐勇胜(男,40岁)驾驶自用船,从酉溪镇农贸市场码头违章搭载赶场的附近村民,逆酉溪河开往刘家坝村,驶出码头约200米后翻沉,造成死亡28人的特大沉船事故。据初步调查,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法载客、严重超载、管理失职、监督失控,属人为责任事故。“3·15”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充分暴露出我省在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和示范乡镇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基层对乡镇船舶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监控措施不到位,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仍然存在漏洞和死角,同时反映出部分农民群众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仍然较差。
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和省水利厅等5部门按省委、省政府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底止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以整顿水上运输秩序、整顿监管队伍和加强宣传工作为主的“两整顿一加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乡镇船舶安全隐患,杜绝非法载客,逐步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力争达到“三无”(乡镇船舶无超载,渔船、自用船无非法载客,重点渡口、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管理无“空档”)目标,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现结合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两部(局)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和《
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委明电〔2006〕3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提出以下专项整治活动意见: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要亲自抓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本地和各行业实际细化整治方案,落实机构、落实职责、落实经费、落实责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协调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船舶和水库生产工作船舶的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妨碍、破坏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恶意违章、屡教不改的责任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并追究相关管理单位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凡在整治期间,对安全工作不履职、不尽责的领导,监察机关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