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作衔接确保高效运转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42号)
各科室:
在坚持执行市府办《规范化服务细则》的基础上,为保证市府领导及时准确地获知工作信息和政令的快捷传达,防范信息不畅、工作脱节,现就加强工作衔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质高效地为市府领导提供文秘服务。市长的衔接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负责,副市长的衔接工作由各位联系县级干部负责,有关科室的科长和市府领导的联络员做好具体衔接工作。
二、健全机制
在按规定处理文、会、事的基础上,对上级领导重要批示、重大接待活动、特别紧急的重要文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必须2小时内直送市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副市长批示;需市府领导出席的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必须在2小时内向市府领导报告; 市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必须在2小时内传达给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
(一)畅通运转环节。全体干部职工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坚持职位代理制和市府办值班制度,做到电话随时打得通,公文随时传得出,以确保工作的及时接转。
(二)完善登记签收制度。所有公文和重要通知必须实行登记签收,签收手续必须准确完整。上级领导重要批示、重大接待活动、特别紧急的重要文件和重大突发事件,需市府领导出席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承办科室(秘书一科或业务科室,下同)要准确记录接收时间(日时分),并立即通知市府领导联络员,联络员必须立即赶到承办科室履行签收手续;不能到场签收的,通知人员记录的通知时间为签收时间。各科室要分别建立公文办理和重要通知登记簿,所接收的文、会、事都必须进行准确的时间登记和办理结果记录,以备查考。
(三)积极做好呈报和通知工作。有关科室和联络员要尽可能地进一步了解所接收文、会、事的有关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呈送或告知市府领导。
(四)认真做好落实和反馈工作。对市府领导的批示或指示,分管县级领导和承办科室要立即传达给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并及时催办,限期反馈;对市府领导出席的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衔接,将涉及市府领导的有关准备工作做细、做实,并在出席的当天再次提醒领导,确保不出差错;每周星期五,联络员将下周领导出席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情况,各承办科室将领导批示办理情况报秘书一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