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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6〕5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树立“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的思想,充分认识今年防震减灾工作的严峻性,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认真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地震应急水平
  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建立职责明确,协调有序,信息快捷,反应迅速,相互支持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指挥部,并确保通讯畅通;加强应急工作检查,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提高防御能力;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对应急人员、设备、通讯和后勤保障等相关环节要统筹安排,完善救援体系,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增加投入
  各区、县要在今年内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明确机构职责。同时,加大对防震减灾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应急救援的投入,落实防震减灾工作和群测群防工作经费,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区、县政府年底前要将地震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职责、经费落实情况报市地震办。
  四、切实做好城乡建设中的地震安全工作
  随着我市大中型水库、城市高层建筑和桥涵建设的不断增加,加强这些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尤为重要。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省地震局、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川震发〔2004〕09号)的规定,把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综合防御能力。同时,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做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避难场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突发性灾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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