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从我市市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基本原则。进一步推进劳务开发,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扩大规模、提高质效,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原则。
(六)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转移和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3万人以上,劳务收入增加2亿元以上,农民工培训10万人次,其中,获证7万人以上,品牌劳务培训3万人以上。到2010年,全市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力争达到10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0亿元以上,累计培训农民工170万人次,累计获证40万人,全市农民工工作形成一个体系-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两个机制-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建立三个制度-工资保障制度、劳动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户籍、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问题,切实保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
(七)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星火科技”等国家项目和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品牌培训工程”。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择业竞争能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积极推进定点、定单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务品牌战略,突出打造“川妹子”、“川厨师”、“川缝纫”、“川建工”等劳务品牌。按照项目管理、招投标方式,整合培训资源,统一培训质量标准,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培训质量。积极探索依托大专院校打造高端劳务精品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