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遂府发〔200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搞好兽医体制改革,是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兽医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畜牧业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乃至国民经济中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据去年底统计,畜牧产值可比价已占农业总产值的54.9%,畜牧助农增收在第一产业中占48%;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20%;饲料、兽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12%。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动物疫情形势,我市现行的兽医管理体制已严重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增强我市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实现畜牧业新的跨越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人民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组织好、实施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兽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我市畜禽产品的卫生与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一)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
市畜牧食品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现行体制履行全市兽医行政管理职能;区、县畜牧食品局属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履行辖区内兽医行政管理职能;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受同级政府委托,履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兽医行政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