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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4-2005年广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指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设立集中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定点医院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人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收治非典及人禽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

  (二)病人转运与转诊

  非典及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疑似和确诊病例的转送由接诊医院或急救中心承担,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务人员要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三)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医院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和《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四)疫情报告管理

  医院要指定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严格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以及《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五)救治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和调整救治专家组。专家组主要由呼吸科、传染病科、重症监护科、医院感染科、中医(及其他传统医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五、预警与应急

  (一)事件的分级

  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在本省的发生、传播、涉及范围及预防控制措施效果,将非典、人禽流感疫情划分为三个等级:Ⅲ级疫情(一般疫情)、Ⅱ级疫情(严重疫情)、Ⅰ级疫情(特别严重疫情)。

  级别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禽流感

  Ⅲ级疫情(一般疫情)
  省外或毗邻境外出现疫情,可能对我省构成威胁;或本省出现散发病例,但无续发病例,或仅在正在进行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中出现续发病例,或仅发生在家庭内传播。
  本省范围内禽鸟类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暴发疫情,但没有发现人间禽流感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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