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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粤卫明电〔2005〕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5〕10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近日部分地区暴雨成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省救灾防病形势非常严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卫生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以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救灾防病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救灾防病的人、财、物储备。各地要立足抗大灾、防大疫,常备不懈。要参照《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各级救灾防病队伍要做好应对准备,未组建的地区要迅速组建,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坐镇指挥救灾防病与卫生应急工作,应急队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随时出发准备。要统筹必要的救灾防病经费,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地对现有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储备不足和失效的,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要加强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工作,预防以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暴发流行。
  要加强与气象、三防、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随时了解救灾备灾动态,配合有关部门部署好江河、山坡、低洼地等高危地区和危房等的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重视自身抗灾能力建设,尤其是县级疾控中心、医院及镇卫生院(站)等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灾害的自救能力,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坚守岗位,克尽职守。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灾情疫情监测与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灾情动态,做好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之间的通讯联系要保持畅通,发生灾情、疫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广东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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