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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经能源〔2008〕209号)


各市州经委、电业局,省电力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8]6号)精神,确保今年全省2000个行政村配电网的重建、改造工作目标完成,我委组织制定了《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8]6号)精神,确保今年全省2000个行政村配电网的重建、改造工作目标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责任分工

  省经委为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责任单位之一,负责协调处理村配电网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定期调度村配电网重建和改造进度和完成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

  湖南省电力公司是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主要责任 单位,负责村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和重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州经委要按照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任务分解和具体实施计划,督促各市州电业局负责完成本地区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

  二、工作任务

  确保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2000个行政村配电网的重建、改造工作目标。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任务目标分解如下:

  长沙市   行政村 240个

  株洲市   行政村 200个

  湘潭市   行政村 150个

  衡阳市   行政村 230个

  邵阳市   行政村 130个

  岳阳市   行政村 120个

  常德市   行政村 40个

  张家界市  行政村 50个

  益阳市   行政村 150个

  郴州市   行政村 1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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