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经能源〔2008〕209号)
各市州经委、电业局,省电力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8]6号)精神,确保今年全省2000个行政村配电网的重建、改造工作目标完成,我委组织制定了《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南省行政村配电网重建、改造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8]6号)精神,确保今年全省2000个行政村配电网的重建、改造工作目标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责任分工
省经委为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责任单位之一,负责协调处理村配电网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定期调度村配电网重建和改造进度和完成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
湖南省电力公司是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主要责任 单位,负责村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和重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州经委要按照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任务分解和具体实施计划,督促各市州电业局负责完成本地区重建、改造行政村配电网工作。
二、工作任务
确保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2000个行政村配电网的重建、改造工作目标。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任务目标分解如下:
长沙市 行政村 240个
株洲市 行政村 200个
湘潭市 行政村 150个
衡阳市 行政村 230个
邵阳市 行政村 130个
岳阳市 行政村 120个
常德市 行政村 40个
张家界市 行政村 50个
益阳市 行政村 150个
郴州市 行政村 1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