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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粤卫〔2007〕1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穗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科教发〔2007〕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制定设置规划,规范设置审批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规范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管理,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人口结构、育龄人口数量、不育症患者发病率等条件,制定《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审批。在《规划》未公布前,暂不受理省内新增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申报。
  二、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日常监督管理纳入卫生监督执法的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相关医疗行为。坚决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商业化和产业化。
  三、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
  (一)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
  (二)对全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省卫生厅和省卫生监督所负责省直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07年9月1日前报我厅科教处。联系人:黄毓文;联系电话:83848500。

  附件:广东省获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一览表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获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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