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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和保证供水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和保证供水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建城〔2003〕266号 2003年9月17日)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和保证供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城[2003]17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1]8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城市节水工作。同时,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城市供水企业改制和有关配套工作,认真解决供水企业长期存在的体制问题,加强和细化核算管理,增强节水降耗的内在动力,提高运行效益。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加强城市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旧城区老化管网进行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

  三、城市政府要建立健全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和监督,确保城市用水安全。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落实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城市水源保护工作,禁止一切危害水源水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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