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减负办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遂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围绕省减负办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切实搞好企业治乱减负与维护企业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个结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努力解决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继续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兼顾,研究制订可行方案和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抓好落实;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关注难点
今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继续围绕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这个重点,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深入推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一)进一步清理整治涉企收费项目。按照“三取消、一不准”的规定,继续加大对涉企收费的清理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不合理收费的清理工作,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其他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二)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清理挂靠在政府职能部门的部分中介机构对企业乱收费和“重收费、轻服务”的行为;切实解决对企业培训过多、检查评比过滥、收费过高等突出问题。
(三)抓好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巩固工作。对涉车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防止已取消的收费现象反弹,规范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收费,严禁重复检验、重复收费;合理调整、规范交通、公安部门设立的车辆行驶限制标记;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