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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卫生局利用德国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卫生局利用德国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6〕22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宝鸡市卫生局利用德国政府贷款资助卫生事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计外字[2005]2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宝鸡市利用德国政府贷款资助卫生事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宝鸡市陈仓区、金台区、千阳县、陇县、凤翔县、眉县等6区(县)9所医院购置医疗设备。主要是引进救护车等医疗设备63类113台(件)。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利用德国政府贷款210万欧元(折人民币22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先进医疗设备。其余资金由各医院自筹解决。
  三、外债偿还
  该项目由宝鸡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各项目业主(医院)具体实施。所借国外贷款本息由项目业主(医院)承担,宝鸡市卫生局统一负责对外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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