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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合资建设印刷包装及印刷材料生产项目的核准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合资建设印刷包装及印刷材料生产项目的核准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6〕108号)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核准合资建设印刷包装及印刷材料生产项目的报告》(西经开字 [2005]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世纪彩印务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印刷包装及印刷材料生产项目。现将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地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纲领:包装印刷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项目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书刊印刷、商标包装印刷、食品包装印刷、光盘生产厂区和激光防伪技术中心、物流中心区、办公楼、研发中心、制版胶辊中心、培训中心、宿舍等厂房和设施。配套建设停车场、厂内道路、地热供水、厂区电力专用线、卸货区、水塔、污水处理等设施。形成年销售收入15亿元生产能力。
  三、总投资、注册资本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160万美元(合人民币6.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7425万元,流动资金8575万元。注册资本2720万美元,其中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000万美元,占73.53%;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陕西省印刷厂经审计、评估的国有净资产出资600万美元,占22.06%;陕西世纪彩印务有限公司以审计、评估的实物资产出资120万美元,占4.41%。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由合资公司自筹或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合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四、项目初步设计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报我委审核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核准文件有效期:自核准之日起1年。
  六、建设期限:2005年起至2009年,建设期4年。
  七、合资期限:30年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招投标、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要注意节约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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