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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的通知》(川财明电〔2008〕10号)精神,现将我市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打紧安排各项支出。从今年起,市级党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和直接预算到部门由一般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支出一律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缩12%,各区、县党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也要按一定比例压缩。各级各部门一律停止购置非应急抢险的公务用车,压缩一般性的出国考察、培训和会议、接待经费。节约的资金一律用于支持抗震救灾。
  二、大力调整支出结构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服从抗震救灾工作大局,随着工作计划的调整及时调整预算安排,对已批复到部门(单位)的预算或本部门与财政共同管理的待批复专项资金进行逐项清理。同时,要妥善调整安排好部门预算,确保本部门、本单位抗震救灾等各项工作需要。市级各部门(单位)完成职能工作任务和抗震救灾所需的工作经费,一律通过自行调整支出结构,在部门(单位)的综合支出预算总额中调剂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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